永新法院网讯 今年初开始,永新县人民法院已从三个环节,在加强审判权和执行权的阳光运行,其根本目的是以公开促公信,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立案环节上,该法院法官要向当事人释明,其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告知诉讼存在哪些风险,并引导当事人正确参与诉讼,使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做到心中有底、胸中有数。
在审执环节上,该法院要求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举证权、诉辩权,法官做到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诉,让当事人心畅气顺,没有顾虑和顾忌。当事人有理讲在庭上,法官依法审判在明处。同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司法监督员参与到案件审理、执行过程,加大案件审理、执行的透明度;硬性规定本院业务庭到社区、农村、街道巡回审理案件的比例不得少与所受案件总数的20%,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要达到70%,只要符合公开开庭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让司法活动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案件审执结后,还要推行主审、主执法官答疑制度,尽量打消当事人心中尚存的一丝疑惑,在本院建立的“永新法院网”上公开所有生效法律文书,接受来自各界视野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