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从三个方面规范庭审行为

  发布时间:2008-04-18 16:55:14


  永新法院网讯 为认真贯彻上级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精神,从三月初开始,永新法院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法官庭审行为,严明庭审纪律,增强全院法官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和谐审判。

  认真学习,加强教育。该院就规范庭审行为专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上级法院对各地法院一些审判人员庭审行为不规范的通报,使全体工作人员清醒地认识到:司法行为规范是司法公正实现的必然载体,规范的庭审行为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细化制度,加强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主要针对法官着装、语言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庭审规则,要求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

  严格监督,有错必纠。该院监察室加大对庭审不规范行为的严格监督,加强对法官庭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对各庭的庭审活动进行检查,发现不规范的行为,待庭审完毕,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审判人员,做到切实、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制度的真正落实。

  自开展规范庭审活动以来,该院法官在庭审活动中保持了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保持了法庭的庄严,维护了司法权威,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广泛信任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宋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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