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委红头文件明确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及经费

  发布时间:2008-04-24 10:46:09


  永新法院网讯 4月23日,在永新县委政法委向该县19家有关单位下发了《永新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的规范性文件中,已提出确保联动经费,由县政法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联席会议,从县财政拨付的经费中单列会议资金,保证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联席会议的正常开展;同时要求财政局在每年预算中核定法院执行救助基金和执行悬赏激励资金,大力推动法院执行工作。

  《办法》还明确,将严格实施考核制度,把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执行情况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并明确考核办法,把它作为全县综治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对各单位协助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辖属被执行人的信息、督促辖属的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纳入社会综治考核项目,并视情况加、扣分,严格考核各单位执行《永新县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的情况;建立惩罚机制,对发生暴力抗拒执行、毁坏执行装备的事件,公安机关要迅速出击予以协助执法,对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检察院要尽快提起公诉,建立公、检、法执行工作应急处理机制,加大打击抗拒执行的力度,树立司法权威;确立查究制度,对单位及人员阻碍法院执行,给执行造成困难的行为,法院既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又要及时报告县委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纪委(监察局)要及时立案并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明确,注重宣传力度,明确宣传部们要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介绍法院执行工作,宣传执行联动协调机制的性质和特点,让群众理解和信任法院执行工作。同时,对暴力抗拒执行等严重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暴光,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实现社会和谐;加强信息畅通,努力搭建信息平台,建立联动单位信息查询系统资源共享,要求法院执行信息与各联动部门管理信息紧密衔接,形成信息交流互动,从而迅速、准确地获取执行信息;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本部们执行信息联络员的管理,紧密执行信息联络员与法院执行人员的联系,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一张执行网络。

责任编辑:宋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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