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笔者获悉,四月中旬,永新法院对本院一季度审结的案件进行了全面质量评查,针对评查出现的问题情况,予以了认真分析和总结。二季度开始,该院做到有的放矢,相继出台了《永新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与《永新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两项规范性文件,并严格三项制度,加强监督、促进公正、提高质量,强化该院审判管理,规范审判执行工作。
该院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切实做好各庭室内部监督制度。注重从源头上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业务庭内部监督是确保案件质量的首要关口,为此,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形成 “庭长监督、承办法官负责、书记员落实”的有效机制,承办法官一改过去“只管审理,不管案卷”的作法,在案件的每个程序,承办法官都严格把关,庭(局)长切实监督,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
严格执行评查小组对案件质量的评查制度。坚持有错必究,有错必改与尊重案件历史进程相统一原则,切实做好案件质量工作,对于各庭室已结但未归档的案件,评查小组通过细查细看,评析案宗存在的差错与失误,对于一般性差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一律不于归档,退回各业务庭重新整理卷宗,并予以通报;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如发现错误需再审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加强领导对案件质量的评析制度。评查小组按季度对各业务庭办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评查结果首先报分管审判业务的院领导,由院领导汇总后,再到院务会上进行详细分析,让各庭科室负责人对本院案件质量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确保案件质量的提升。
据了解,通过严把以上三道关口,该院对近来一个月的案件自查,合格率达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