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面向社会考录优秀法律人才

  发布时间:2008-06-06 11:28:46


  江西法院网讯 昨天,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考录设区市以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和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的公告。从而正式启动2008年度法、检两院考录补充优秀法律人才的工作。

  这次考录的对象要求为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证、或已经取得或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能够取得法学(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年——2008年中央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或江西省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江西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现有公务员、参加了2008年度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并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等被排除在考录对象之外。

  考录工作分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录用等步骤进行。报各时间从6月13日上午9时开始至6月16日下午17时止(考生可直接登录“江西省人事厅门户网站”www.jxrenshi.gov.cn,江西人事考试网站www.jxpta.com报名)。笔试于6月29日上午在南昌市统一进行。面试由江西省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由拟录用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愿选择所考录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只能在该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或检察院职位中挑选,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协议,约定被录用人员最低工作期限不少于5年。

  据了解,江西法院系统拟为全省市以下法院考录优秀法律人才177名。

责任编辑:宋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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