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22日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08-06-23 08:30:53





  中国法院网讯  在举国上下团结一心、奋力夺取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和奥运会即将开幕之际,为正确分析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6月22日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会上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要任务,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王胜俊分析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民法院事业得到了历史性的大发展。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司法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政治氛围和制度环境越来越好;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司法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自身拥有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越来越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法院的两庭建设、物质装备等基础设施越来越好。特别是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来,党和国家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司法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强烈,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支持和监督力度越来越大。这既为人民法院事业注入了巨大活力,也为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而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还不适应;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还不适应;司法体制、保障机制与日益繁重复杂的司法任务还不适应。在这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必须继续付出艰苦努力,切实应对好、抓紧解决好这些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向前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王胜俊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各项工作的与时俱进,必须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三个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三个至上”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人民利益是党的事业的根本,宪法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可动摇的重大政治原则。我国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建设者,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对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必须坚信不移、坚定不移。只有始终坚持“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只有始终坚持“三个至上”,人民法院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只有始终坚持“三个至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民法院事业才能兴旺发展。

  为此,王胜俊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要任务,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为此,要做到“六个始终坚持”、“六个确保”。

  一是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王胜俊指出,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做到“三个始终坚持”,即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善于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观察、认识和思考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精神转化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具体实践,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王胜俊认为,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重要指导方针。人民法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人民法院的职能特点,找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要在工作思路上做到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四个更加注重”,以及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统筹兼顾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的关系、统筹兼顾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与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及社会公众感受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统筹兼顾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的关系“五个统筹兼顾”,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始终坚持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王胜俊特别提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因此,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法院队伍;按照既懂政治、又懂法治,坚持把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统一起来的标准要求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确保人民法院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王胜俊要求,必须把队伍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重点,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集中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四个建设”。在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过程中,既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为此,应总结各地的做法和经验,要着重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健全完善业绩考评制度“四项制度”建设:

  四是始终坚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要继续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王胜俊指出,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突出重点、必须注重实效、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五是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基层单位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王胜俊认为,基层基础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的司法能力,改善基层的司法环境,调动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基层稳、全局安的工作目标。王胜俊特别指出,着力解决基层法院队伍人员短缺的问题,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当务之急。着力解决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问题,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长远之计。着力解决基层法官队伍的稳定问题,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治本之策。

  六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人民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王胜俊认为,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政治保证。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因此,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相统一;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必须提高自 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必须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

责任编辑:宋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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