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厚: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发布时间:2008-07-11 16:57:14



  江西法院网讯 7月10日上午,在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研讨班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要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张忠厚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按照围绕公正抓审判、围绕五严抓队伍、围绕创新抓改革、围绕制度抓管理、围绕五化抓基础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审判、改革、队伍、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建设一流的队伍,实施一流的管理,以一流的审判水平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使全省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加快江西发展和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张忠厚强调,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三是必须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张忠厚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一是必须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断完善和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为民的具体举措。三是必须善于运用统畴兼顾的根本方法,着力解决好执法过程中相关关系,推动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好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

  张忠厚强调,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能力。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二是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三是要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四是要切实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五是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张忠厚要求,坚持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一是要更加注重改革的实效,二是要突出改革的重点,三是要抓好规范管理,四是要增强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

  张忠厚要求,坚持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推动全省法院整体工作上台阶。 

  一是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努力改善基层审判办公条件,二是切实加强基层人才保障,优化基层法院人力资源配置,三是切实加强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确保基层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切实加大对外协调力度,为基层法院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五是切实发挥基层优势,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张忠厚强调,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要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对重要部署、重大改革措施以及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审判事业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推向前进。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排除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等不当干扰,营造便于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外部环境,彻底解决影响和困扰法院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制约法院事业发展的人财物等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有力的物质和体制机制保障,并通过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真正体现党的意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权威。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正确认识人大监督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主动配合、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履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职能。要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开展的专项报告、专项调研、执法检查、质询等监督工作,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要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联络和沟通,定期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听取和收集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反馈社会对法院工作评价的重要信息渠道,并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要积极探索和规范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方式,完善对人大代表意见的梳理、分类和反馈制度,推进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同时,要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通过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邀请旁听庭审、听证、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特邀监督员、司法联络员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自觉接受政协监督,主动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正确对待和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使法院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为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责任编辑:宋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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