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执行被搜查 促成和解案执结

  发布时间:2011-07-15 17:21:05


  永新法院网讯 7月14日,申请人左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8000元执行款,并与被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这是永新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的一个缩影。

  申请人左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由刘某偿还左某货款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左某遂向该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到刘某家里,刘某一直以没钱为由逃避执行,但经执行法官调查,查明刘某经营着一家饭店。

  7月14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刘某店里,刚到店里,执行法官发现刘某匆忙地将随身携带的一个小包放进柜子里,见此情况,执行法官断定包里装有钱款,于是,便守在柜子旁边,防止刘某转移财产。开展了一番思想工作后,刘某仍是坚持表示自己没钱,并且态度恶劣,多次冲执行法官大声吼叫。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果断地采取搜查措施,果然从刘某包中搜得3000元,并从房间的天花板接缝处搜得5000元,共计8000元。在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服软,态度终于转变,在取得了申请人左某的谅解后,达成和解。

  自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该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中认真做到耐心教育、细心观察和用心执行,针对被执行人的规避行为因人而异采取有效举措,取得较好效果。上半年,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62件,结案率达78.85%,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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