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五字要求”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08-11-04 14:35:22





  永新法院网讯 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法院审、执工作的顺利进行,永新法院“五个字”要求切实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据悉,今年以来,该院法警大队共完成刑、民事审判值庭任务100余次,押解被告人130余人次,执行出警百余次,处置突发事件10余起,未出现一起犯罪嫌疑人自杀、自伤、脱逃等事件,安全率达100%,有利地保障了审、执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介绍,该院党组十分重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切实要求按“五个字”要求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严”字当头,认真履行押解、值庭任务。面对被告人情况复杂、押解任务量大、押解危险的现状,该院要求法警大队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始终突出了一个“严”字,做到了手续严、程序严、押解严、看守严、督查严,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各种意外情况。

  “勤”于练兵,努力提高司法警察体能和业务素质。据了解,该院多次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队列、警棍盾牌术、擒敌拳等训练,锻炼了身体,增强了体质,提高了业务技能,而且,该院还要求警队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强化廉政意识、学习意识和形象意识。

  “强”字作保障,切实完善警队装备。为了能够使法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该院舍得在警队物资装备上花大力气,今年以来,该院不仅实现法警全部归队管理,而且还挤出资金,加强警队装备,为警队新配一辆囚车,并切实加强单警装备,为警队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责”字出成绩,该院要求每一名法警,必须尽职尽责,全面参与,为确保全院各项审、执工作充分履行警队职能。据了解,该院警队在承担繁重的押解任务的同时,还要切实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勤保卫工作;而且,该院还要求警队积极参与到各项审、执活动之中,据介绍,该院警队不仅很好地完成了审判程序中财产保全任务,而且还积极参与到执行活动中,出色地完成每次强制执行任务,保障了该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民”字显风采,该院要求警队切实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切实强化纪律意识,不仅要求全体法警加强纪律学习,而且要写出心得体会,并且还由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警队警容风纪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据了解,该院警队在执行任务时,处处体现“司法为民”要求,从未出现耍特权、作风粗暴,态度冷、横、硬的现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对待当事人热情诚恳。

责任编辑:小宋编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