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巍)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朋友之间的借贷时有发生,但钱借了却想着不还,再深厚的友谊也会毁于一旦。3月19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通过执行和解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人欧阳东与被执行人欧阳强原是朋友,被执行人欧阳强因资金周转困难,分别于2011年10月2日、2011年10月5日向申请人欧阳东总共借款30万元,并约定三个月内归还。但借款到期后,欧阳强分文未还。无奈之下,欧阳东向永新法院起诉,要求欧阳强偿还欠款及利息。2012年9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欧阳强偿还欧阳东3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经欧阳东多次催要,欧阳强也一直未履行义务。欧阳东于2012年12月2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欧阳强为躲避债务,经常离家外出,且手机长期关机,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联系未果。
当执行陷入僵局时,经法官多方打探得知,被执行人欧阳强经常半夜回家,法官得知这一消息后,不辞劳苦,驱车数十里前往欧阳强家中等候。欧阳强对法官的深夜到访感到惊讶,立刻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折服,当即表示尽快偿还欠款。2013年3月19日,被执行人欧阳强将10万元现金交到申请人欧阳东手中,承办法官建议他们自行协商,相互谅解,欧阳东与欧阳强通过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余款于2013年12月31日前付清。至此,该案件不但案结事了,而且使反目成仇的朋友言归于好,高效的执行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