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网讯 2008年12月12日,江西高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传达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及视频会议精神,在全省法院系统对这次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清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并以此为契机,乘势而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使执行难问题逐步得到缓解。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薛江武,副院长郭兵、朱浔出席了会议。
会议强调,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依靠党的领导、各界支持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契机和良好机遇。全省法院要紧紧抓住这次契机,切实把清理执行积案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实、做深、做好。要积极主动与各成员大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要积极与人大、政府、政协和纪检、组织等部门联动,清理特殊主体型积案;要与公安机关联动,清理逃避抗拒型积案;要与经济管理部门联动,清理失信型积案;要与新闻媒体联动,清理赖债型积案。
薛江武要求,各级法院要组织协调好执行力量,集中优势资源搞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上级法院要充分发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作用,对辖区内法院之间的执行资源进行调配,为清案活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