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法网:永新县法院三措执行“三费”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4-01 14:18:25


  涉及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三费”执行案件历来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其未结案件数所占的比例相对较高。永新县人民法院采取三举措执行“三费”案件,取得较好效果。2012年,该院共受理“三费”执行案件51件,全部执结,执结率为100%。

  建立专项档案,为当事人提供提醒服务。对“三费”执行案件,除执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外,该院还登记其家人的身份信息、“三费”的约定履行日期、具体金额等信息,在履行日期前,执行法官根据事先登记的信息采取电话提醒、上门督促等方式,定时促使被执行人到期按时履行义务,大大减轻了申请执行人的诉累。

  建立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快捷服务。该院规定“三费”案件应在三个月内执结;对“三费”案件中行动不便、老弱病残的申请执行人,承办法官应当在3日内将执行到的款项送上门,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建立协助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救助服务。在“三费”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生活十分困难的,承办法官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助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办理低保、申请救助金等相关手续。(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 胡俊华)

责任编辑:万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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