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三措并举执行“三费”案

  发布时间:2013-04-23 15:11:47


  本报讯胡俊华首席记者程呈报道:涉及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三费”执行案历来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其未结案件数所占的比例相对较高。为保障妇幼老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自2012年以来,永新县法院“三措并举”,执行“三费”案件成效显著,截至今年4月1日,该院受理“三费”执行案件69件,现已全部执结。

  对“三费”执行案件,除执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外,该院还登记其家人的身份信息、“三费”的约定履行日期、具体金额等信息,在履行日期前,执行法官根据事先登记的信息采取电话提醒、上门督促等方式,定时促使被执行人到期按时履行义务,大大减轻了申请执行人的诉累。

  该院规定“三费”案应在三个月内执结;对“三费”案中行动不便、老弱病残的申请执行人,承办法官应当在3日内将执行到的款项送上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生活十分困难的,承办法官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助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办理低保、申请救助金等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王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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