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便民举措贯穿审执全过程促升公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09-08-10 15:06:55


  永新法院网讯 笔者获悉,在2009年上半年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永新县人民法院位列全省第12名、全市第3名,满意率达95.9%,与去年相比,在省市的排名有较大的提升,满意率有所提高。

  据介绍,今年以来,永新法院针对立案、审理、审结到申请执行的四个不同阶段,推出了系列便民举措,在努力提高各业务庭工作效率的同时,注重衔接业务庭之间的工作,要求法官把维护好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立案时,采取预约立案、远程立案等方式拓宽立案形式,设专人接听审判服务热线,一次性告知立案所需所有材料,且帮忙计算出应缴纳诉讼费金额,避免当事人因缺材料或少带钱导致白跑一趟。对有特殊情况,当事人要求立刻进入调解或审理程序的,边通知相关业务庭先安排法官接待,边办理立案手续。

  审理中,采取口头详细告知、定期审结承诺、提前电话通知等方式,让当事人最大程度地了解法院具体工作的流程,提前做好庭审准备,确保当事人对法院对其案件的审理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减少因不了解造成的乱猜测、埋怨、抵触等负面影响。

  审结时,对需要一方履行相应义务的案件,尽力做其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在调解之时或判决书送达时当场履行完毕,主审法官做到主动陪同、全程参与、中立主持,有效预防双方因履行产生新的矛盾。对限定履行期限的,主审法官在期限届满前主动通过电话提醒、口头通知等方式催促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及时履行,重申不按期履行的后果,确保及时履行。  

  申请执行时,对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执行的案件,只要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生效法律文书的,依法办理立案后10分钟内就移送执行局。对申请人已掌握了被申请人动态的,简化立案程序,立即开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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