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10月16日,江西省永新县法院与福建省长乐市法院签署了“友好法院协议”,并相互交换了协议文本,标准着两个法院正式成为友好法院。
永新县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湘赣边区政府所在地,也是全国有名将军大县;长乐市地处沿海发达地区,是全国著名的侨乡,两地各有特色。为更好地推进基础法院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永新县法院与长乐市法院经过协商,双方自愿结成友好法院,找准两个法院各自优势和薄弱环节,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制度,交流、通报两庭建设、审判工作和队伍管理的经验与做法,积极探索法院工作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途径、方法,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