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10月21日,永新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发现刚刚下发的第三季度案件评查通报与前两个季度的通报相比,在指出评查中存在的问题部分首次采用了实名通报,主审人的姓名出现在每个案号的后面。
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让各业务庭负责人和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重视案件质量的提高,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改进的方向,该院评查办一改以前只写明案号的方法,对评查中的好的方面进行简要概况,对存在的问题则重点采用“点名”方式逐一指出,既对主审人有一个警醒作用,也对部门负责人注意加强以上问题的监督起了提示作用,同时增强了评查办工作人员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