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三字诀”助调交通事故人身损赔案

  发布时间:2010-01-08 15:19:55


  永新法院网讯 笔者此间获悉,2009年,永新县人民法院共审结41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其中调解达21件,调解率达51.22%。

  为了既确保伤者尽早获得赔款及时治疗,维护其合法权益,又促使肇事方认识己方错误,主动积极履行赔款义务,该院摸索出“找、断、释”三字诀调解法。

  “找”,受理案件后,充分了解具体案情,明确掌握双方当事人的诉与辨,查阅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参考相关案例,独任庭或合议庭形成初步意见,做到心中有数。

  “断”,做到心中有数后,通过征询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了解当事人的态度与心理,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具有调解或撤诉可能性的判断。 

  “释”,对有调解或撤诉可能性的案件,针对被告方,主审法官注重从法律角度阐明其所应当承担的职责与义务,帮助其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针对原告方,则多与原告及其家属交流沟通,引导其综合考虑被告方经济承受能力和执行时间长等因素。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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