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一)诉讼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21-04-17 15:52:16


  一、诉讼权利

(一)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委托代理人;

3、收集、提供证据;

4、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5、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的范围和方法按最高法院规定办理);

6、申请鉴定;

7、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

8、提出管辖权异议;

9、申请回避;

10、原告可以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

11、接受法庭调解、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12、辩论;

13、撤诉;

14、提起上诉;

15、申请执行;

16、申请再审。

  (二)行政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委托代理人;

3、收集、提供证据;

4、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5、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6、申请鉴定;

7、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

8、提出管辖权异议;

9、申请回避;

10、在行政赔偿诉讼中接受法庭调解;

1l、辩论;

12、撤诉;

13、提起上诉;

14、申请执行;

15、申诉。

  (三)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公诉案件被告人有权:

l、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自行辩护及委托辩护人辩护;

3、申请回避;

4、陈述案件事实;

5、辩论;

6、最后陈述;

7、提起上诉;

8、申诉。        

公诉案件被害人有权:

l、委托诉讼代理人;

2、申请回避;

3、参与法庭调查、辩论;

4、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

  自诉案件自诉人有权:

1、委托诉讼代理人;

2、申请回避;

3、与对方当事人和解;

4、撤回自诉。被告人除享有公诉案件被告人的一般权利外,还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二、诉讼义务

  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程序,遵守法庭规则,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还应当依法交纳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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