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2月20日,马某从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小屋岭法庭盛法官的手中接过了3万元的赔偿款,激动地说:“没想到春节期间案件也能这么快了结,还拿到了钱,谢谢法官。”这是该院春节后第一天上班调结的4个案件之一,其中3个是当日立当日结。
马某系雇员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原告,在2009年2月12日为被告曾某做工过程中不慎被玻璃压倒,致腰、腿、手多处受伤,住院治疗用去医药费用8万余元,被告曾某前后支付原告各项费用10万余元。2月20日,马某以虽经治疗但未痊愈,且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3万元。
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双方都已来到法院时,且发现被告搀扶着原告上楼时,便考虑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很大。但意外的是,法官提出庭前调解遭到反对,被告坚持要开庭,在征求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立刻开庭。在举证、质证后基本事实已经查清,法官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近2个小时的明理析法,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该院一直高度重视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2009年度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居全市首位。围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点工作,该院更是大力推进调解工作,院长王小平在新年伊始号召全院法官要准确把握调解思路,认真总结调解经验,积极探索调解方式,相关部门要做好调解经验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必要的情况下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多措并举擦亮调解“名片”。
据了解,该院2009年首次评选出了2位院调解能手,并将逐步规范评选,作为推动调解工作的一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