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官艺术作品为“建设美好新农村”添彩

  发布时间:2010-02-22 16:21:11




  永新法院网讯 2月22日,喜讯传来,永新县人民法院选送的名为“农民书屋”摄影作品获得了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建设美好新农村”摄影大赛三等奖,获奖作品作者李璇参加了颁奖仪式。

  2009年11月底,为全面展示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以及建设美好新农村过程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永新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市政局等7家单位联合举办摄影大赛,并成立了专门的组委会,经过参赛者投票初选、市摄影协会终选后评选出了一、二、三、四等奖共9名,优胜奖10名。

  接到大赛通知,该院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擅长爱好摄影的人员参赛,并及时安排车辆、拨付经费予以支持,指派专人负责联络等配套服务工作。同时,注重选送作品的质量, 综合考虑大赛主题、艺术性、构图等多种因素后,最终在提交的十余幅图片中挑选出了3幅作品参赛。

  法官的综合素质高不高,队伍建设得好不好,关系着法院的整体形象。该院向来重视丰富法官的业余生活,2009年,不仅积极开展传统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拔河等体育活动,而且逐步组织参与歌唱、摄影、书法等艺术活动,成立了合唱队,聘请专业歌唱艺术指导对法官进行声乐培训。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法官们的素质得到了稳步提高,不仅业务水平有了提高,而且艺术素养也有了提升,为法院的形象“加分”。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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