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2月22日,江西省永新县象形乡五团村的返乡农民工贺某安心地坐上了南下广州的班车,开始新一年的务工之旅。
2月20日,贺某一大早便到永新县人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原来,贺某与曾某于2001年办理结婚登记,同年10月生育男孩,2002年起分居。贺某每年都外出务工,她表示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不牢,加上分居已经八年,夫妻感情早已荡然无存,自己精神上十分痛苦,加上过两天便要返回广东打工,希望法官能够尽快处理。当日,法官立即电话联系曾某,曾某外出拜年未归。21日,法官再次致电联系,曾某表示同意离婚,也愿意调解,但是对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存在较大分歧。为了尽快处理好纠纷,法官决定上门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双方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法律的认识不全面,经过一番耐心的法律解释工作,原告同意由被告抚养孩子,而被告也同意原告按年付清当年度抚养费,到下午一点多,案件顺利调结。
春节期间,为了不影响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尽量减少其来回奔波之累,永新法院的法官们紧紧围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调解工作原则,踏踏实实践行“司法为民”,主动放弃休息时间,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综合考虑当事人心理,充分引入善良风俗,同时积极做好上门调解工作。节后三天,即20日至22日,永新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共35件,调结7件,调解率达20%,其中上门调解的有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