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随着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路线图”逐渐清晰起来。
“路线图”显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主线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建设方向是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主要路径是内涵式发展。重点任务有九项,涉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干部培训等内容。
一、队伍建设总要求
“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着眼于多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以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这个总要求,指出了今后5年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工作主线、工作方向以及工作路径,具有丰富内涵。
工作主线: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也将是队伍建设的工作主线。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未来的任何工作,无论是“铺面”还是“布点”,都要根据这条主线来谋划、围绕这条主线来展开、对照这条主线来衡量。
会议强调,要把服务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队伍建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成果检验队伍建设的成效。要把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与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文化建设,坚定广大干警理想信念,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把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提高公正司法能力放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以此作为考核干警能力素质的重要标准和基本要素,教育引导干警把依法裁判中的“公正”与“为民”辩证统一起来,把工作标准上的“案结”与“事了”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使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让“为民”有平台有载体,让“公正”不迟到不缺席。
工作方向: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等“三化建设”,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遵循司法规律和政法人才成长规律作出的重大决策,也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方向。
会议指出,“三化建设”,即是以分类管理改革为基础推进正规化建设,以提升司法能力为核心推进专业化建设,以完善职业保障为重点推进职业化建设。它既是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基本方向,也是改进队伍建设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其实质是强调法院队伍应当具有规范的人员构成、科学的管理模式、特有的专业素养和符合审判机关特点的职业特质。三者之中,正规化是根本,专业化是基础,职业化是关键,构成了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
会议强调,“三化建设”关乎队伍建设全局,涉及面宽,难点问题多,其中许多问题涉及体制性、机制性因素,需要加强统筹谋划,分步实施推进。当前,要积极配合中央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调研论证“三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实践性成果。
工作路径:内涵式发展
所谓内涵式发展,就是面对案多人少、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时,坚决摒弃以增加司法资源应对需求增长的习惯性思路,把强化自身建设作为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更多地依靠自我完善和内部挖潜提高审判效能,激发队伍活力。
会议指出,目前中央对编制控制从紧,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将只减不增。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必须从实际出发,转变思路,眼睛向内,把内涵式发展作为解决问题的现实路径。
会议强调,各级法院要按照“提高能力、优化结构、整合资源、完善管理”的基本思路,把能力培养作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创新编制管理,盘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积极引导具有法官职务的人员充实审判一线岗位;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整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有效解决人员结构性短缺问题;加大信息化建设,加强科学管理,向科技要生产力、战斗力。
二、队伍建设重点任务
工作主线、工作方向以及工作路径确定之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有九项,分别是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和完善法院党建工作,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工作。
任务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会议强调,当前,各级法院要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培训,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培训,以此统一广大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决抵制敌对势力对我国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司法制度的攻击,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任务二: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切实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作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契机抓实抓好。要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切忌“自说自话、自谈自唱”。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制定内容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正确处理开展活动与做好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任务三: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法院党组及政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选贤任能、知人善用的要求,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进一步健全干部考察机制和办法。
会议特别指出,目前,在全国法院队伍中,40岁以下干部占到43.7%,女干部占到30.2%。各级法院要在加强动态分析、综合研判基础上,优化班子配备,让德才表现好、群众口碑好的各年龄段干部都感到有干头、有奔头。要注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努力形成合理干部梯队;积极培养任用女干部,不断激发女性干警工作积极性;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任务四: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
会议指出,各级法院要把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三从严”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着力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的形式和手段,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作用,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规定,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任务五: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会议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中组部等部门制定实施人员分类管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相关改革。
关于法官管理,会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充分尊重和考虑地方法院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推动法官职务序列改革文件实施意见尽快出台,逐步建立起区别于党政干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新体制。
关于司法警察队伍,会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正规化建设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警察管理改革。关于书记员管理,会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坚持分类管理的框架下,制定适合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的管理办法。已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的聘任制书记员,将积极商组织人事部门按委任制公务员管理,业务能力突出的可经考核择优转任为法官。
会议强调,实施人员分类管理,要注意完善不同人员之间的交流机制,防止把人“管死”。符合任命法官条件的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竞争性选拔或者组织调整等方式转任法官;法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到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丰富阅历和经验,提高工作能力。
任务六: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要走在各机关党建工作的前列,各级法院必须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要把文化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积极评选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广泛开展主题文化活动,努力推出司法文艺精品,为人民法院的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要防止就党建说党建、就业务说业务,努力发挥党建工作对法院全局工作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任务七: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工作
干部培训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教育培训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网络视频教学,提高培训效率和覆盖面。要继续坚持开展3年为周期的全国基层法官轮训,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培训。要继续加大对基层和西部地区法院培训支持力度,继续定期组织讲师团到西部地区巡回授课。要加快“全国司法人才库”建设,2018年前培养审判业务专家、专家型法官3000名;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双语”基地建设和审判人才培养,到2020年培养“双语”审判人才1500名。
任务八: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会议指出,要把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公正司法的窗口、联系群众的纽带、干部成长的基地”。针对基层法院“人难进”问题,要继续开展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针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司法资格“考试难”问题,要不断完善司法考试试点工作。针对基层法院人才“难留住”问题,要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和适当的待遇留人的“三个留人”方针。要继续在教育培训、编制分配、职业保障等方面落实倾斜政策。
任务九: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工作
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会议指出,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做好选任工作,实施“倍增计划”,力争两年内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名左右。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要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广泛性和民主性。要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与审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