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官锲而不舍执结积案赢感谢

  发布时间:2010-03-18 10:38:41


  永新法院网讯 3月18日,在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人刘女士紧紧握住执行局刘法官的手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这么坚持,我们的赔偿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啊”。

  2007年2月11日,被执行人周文东驾驶一辆微型普通客车从永新县城送受害人张志华等人前往在中乡,因雾天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张志华重伤死亡,受害人妻子刘女士等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周文东赔偿受害人家属刘女士家庭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周文东在履行了4万多元后就举家外出,下落不明。同年9月6日申请人刘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案卷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除父母留给的半栋老屋外,无其他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人刘女士这边,家庭的顶梁柱倒了,上还有八旬老母要赡养,下还有两个女儿正在上大学,经济极其拮据。

  被执行人逃匿,申请人困难,这让执行法官陷入了两难境地。通过走访,执行法官获知被执行父母健在,并居住在小儿子家中。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的父母,但发现他们已年届七十,没有履行能力,且对法院的执行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声称不关他们什么事。执行法官每一次上门做工作,他们要不就关门,要不就避而不见,致使案件一度中止执行。

  2009年10月,执行局刘法官接手案件后,认为要坚持将被执行人的父母兄弟作为突破口。于是,刘法官一行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的父母兄弟,融情于法,晓之以理,告诉他们周文东如果逃避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周文东的父母终于有了松动,但说要等在外工作的小儿子一家过年回来商量后再答复法院,案件有了转机。

  2010年春节刚过,3月12日被执行人周文东的父母主动打电话给法院,说要和申请人协商一下,执行法官感到案件执结的时机到了,立刻打电话通知了申请人刘女士,并叮嘱她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3月18日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在法院见面协商,申请人刘女士作出让步,被执行人的父母一次性给付5万元了结该案。拿到赔偿款的刘女士悲喜交加,一再表示感谢执行法官的执著付出,遂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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