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预约立案让当事人“省心又省钱”

  发布时间:2010-03-26 11:11:05


  永新法院网讯 3月26日,永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彭金德收到新余市分宜县的昌女士寄来的离婚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后致电告知案件已立案,昌女士在电话那头激动地说,“太麻烦法官了,没想到一个电话,让我省心又省钱,太谢谢你们了!”

  彭金德在听到导诉员的电话预约立案的汇报后,仔细审查了昌女士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电话联系了昌女士。在谈话的过程中,了解到昌女士于2009年在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撤诉,但记不清撤诉的具体时间。考虑到离婚案件撤诉须6个后才能再起诉,彭金德告知昌女士,需要明确离婚案件的撤诉时间后,才能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但昌女士表示,自己在外地,暂时无法赶赴分宜县法院,询问能否通过永新法院帮忙查询。

  彭金德考虑到昌女士的实际情况一口答应了。在辗转询问分宜县法院办公室、立案庭之后,终于与承办昌女士案件的林法官联系上,了解到该案是2010年1月4日撤诉结案后,彭金德立即拨通了昌女士的电话,告知其应在满六个月后方能起诉,但在期限届满后可随时通过电话预约后邮寄立案。遂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今年以来,永新法院继续认真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坚持能动司法,逐步建立并完善电话约访、预约立案、立案调解等便民举措,开展文明用语征集活动的同时公布禁用语,规范电话咨询、网上查询、预约登记、立案告知、判后答疑等操作流程,踏踏实实地为当事人提供快捷、文明、有序、全面的窗口服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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