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四个“学和讲”创建学习型法院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0-04-07 10:47:19


  永新法院网讯 4月7日,喜讯传来,永新县人民法院入围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是该院创建学习型法院取得的又一个成果。

  近三年来,该院着重开展四个方面的“学和讲”活动,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学习力,努力创建一个团结、奋进的学习型法院。

  学政治,讲理论,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坚持科学发展观,不定期开展政治学习,积极参与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在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增强大局意识,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意识。

  学业务,讲技能,加强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成立读书会,通过青年讲坛、撰写调研论文等方式,学习交流法学观点,深入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经济学、计算机等专门知识,并举行内部评比和外部学习活动,提高审判实践技能,促进业务能力的全面提高。

  学典型,讲艺术,确保整体优势和持续发展。认真学习东营法院及宋鱼水、陈燕萍等,注意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改进审判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养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习惯,有意识地提高法官的审判艺术,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的持续发展。

  学道德,讲规范,规范职业修养与行为举止。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在学习中提高道德品质修养,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认可度,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通过三年的努力,该院连续四年获得市优秀法院称号,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优秀法院,硕果累累。

责任编辑:小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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