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4月13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尹晓方收到了一封来自被告人贺某的特殊来信。原来,在缓刑考验期间,他结合自己的经历和体会写成了一首名为《阳光涤荡我的心房》的警世歌,“五彩本是灿烂的理想,为什么我只有黑暗;司法的教诲化作温暖阳光,阳光涤荡我的心房……”
贺某原任永新县畜牧良种场副场长,1994年5月挪用了2.5万元公款后潜逃,2009年9月6日被抓获。2010年3月16日,被永新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1994年5月贺某将单位猪崽款七千多元丢失,因当时家里经济困难,无力偿还,一时糊涂,就想到携款潜逃。在逃亡的十四年中,贺某在担心害怕的同时饱尝了人生的辛酸。如今工作没了,老婆离了,还落下了一身的病。案件审理过程中中,贺某对今后的生活感到十分悲观,态度消极。
为了让贺某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在庭审前后,永新法院的法官多次走进看守所,面对面与他谈心,真诚地和他沟通,引导他正确看待自己所犯的错误,鼓励他要不抛弃、不放弃自己,要及时调整心态,考虑家人的感受,努力将未走完的人生过得与别人一样多姿多彩。法官的字字句句的关爱与期盼让他感受到了法律之外的温情,而这份温情让这位已经43岁的中年男子找回了对生活自信,并有了文章开头的感人一幕。
今年以来,永新法院积极通过“心灵对话”、“法官来信”、“生日祝福”等方式,帮助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