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对外委托实现“三化”

  发布时间:2010-05-21 11:36:54


  永新法院网讯 截止5月20日,永新县人民法院今年受理了9起对外委托的案件,其中结案6件。今年,该院从三个方面着手,将对外委托、确定机构、监督实施分别实现了制度化、随机化、三维化,为审判工作的顺利结案起到了较好的辅助作用。

  对外委托的制度化。该院于今年年初制定并实施了《永新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实施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对外委托的操作流程,明确了对外委托工作中司法技术部门、鉴定机构、法院其他部门间既分工又合作的关系。

  确定机构的随机化。对所有需要对外委托的案件均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并且在抽签确定鉴定机构后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赴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

  实行监督的三维化。对外委托均提前向双方当事人通报信息,鼓励双方当事人参与见证鉴定过程,并在选择机构、现场勘验时邀请主办法官出席,却将从选择机构到现场监拍到案卷归档评查的全过程都纳入监察部门的监察范围。

责任编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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