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族地区法院科学发展 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

发布时间:2010-07-20 18:25:10


  今天,云南省民族地区法院工作会议在昆明市隆重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民族地区法院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推动民族地区法院科学发展。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胜俊指出,云南高院召开民族地区法院工作会议,隆重表彰优秀民族法官,研究部署加强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必将极大地激发民族地区法院干警的工作热情,必将有力推动民族地区法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王胜俊强调,民族地区大都处在祖国边陲,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广大民族地区法院在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具有重要作用,应当大有作为,要抓住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契机,进一步做好民族地区法院工作。

  王胜俊指出,要继续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民族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民族地区法院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各民族干警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严格遵守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地区的条件还比较艰苦,尤其是边疆、边远地方的法院,更需要发扬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和努力。要在现有的成绩和经验基础上,继续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的公平正义。今年西部大开发新开工的重点工程很多,相关各级法院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前瞻性,努力提高为西部大开发服务的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要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提升司法能力。要不断改善民族地区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环境、条件,对边远贫困地区法院少数民族法官紧缺、法官超负荷工作等特殊困难要给予高度关注,积极研究解决措施。要加大对民族法官的培训力度,多提供一些挂职培训机会、经费扶持,重点培养和造就优秀民族法官,对于在审判工作当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少数民族法官,要大胆提拔任用。

  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民族地区法院科学发展。云南各级法院要立足实际,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从队伍建设、物质装备、组织保障等方面切实保证民族地区法院工作的开展。最高人民法院也要进行专门的研究,继续对民族地区法院从人、财、物上进行倾斜与支持。

  王胜俊强调,深入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西部大开发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法院工作,积极推动民族地区法院科学发展,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西部地区各级法院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把参与西部大开发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积极投身于西部大开发热潮,努力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确保党和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应楠,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出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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