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这么严格啊,连已经改正的圆珠笔字迹问题都要指出来。”7月23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小尹读着刚刚发下来的案件评查通报,有些惊讶地说。
今年以来,永新县人民法院不仅对法律适用、审判程序、裁判文书等大问题继续严格把关,而且将案卷材料的装订顺序、填写规范等小问题也纳入了通报范围,点名道“错”,既集中精力抓好大问题也不轻易放过“小”毛病,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促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认真地对待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近两年来,永新法院对《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不断地进行完善,不仅将直接体现主审法官素质的判决书作为重点评查内容,而且将体现法官及书记员等办案态度的每一个案卷都作为评查工作的“重头戏”,对案卷中存在的一丝小差错也不轻易放过,拒绝案卷“抱恙”进入档案室。每个季度,编发一期案件评查通报,及时指出在评查中发现的大小问题,并对共同性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意见。只有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每个案件的“软件”、“硬件”质量都能过硬,才能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