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三管齐下”加强陪审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0-11-02 11:45:49


  永新法院网讯 截止11月1日,永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民商事案件107件,占同期民商事诉讼案件结案总数的21.79%,参与陪审的案件调解率逾51%,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又一支重要力量。

  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该院从三方面入手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规范选任和退出机制。建章立制,由院政工科统一负责、规范陪审工作,根据院审判工作需要和本地实际情况选任陪审员。同时,对由于职业或岗位发生变动或者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陪审职务的人员适用退出机制,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定期组织陪审员培训。为有效克服陪审员法律知识参差不齐,该院根据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实际需要将陪审员培训工作纳入院业务培训总体规划,明确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培训、庭审观摩、巡回教学等方法组织人民陪审员对热点、难点、重点案件进行专题研讨,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常用的和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

  注重发挥陪审员优势。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记录陪审员的职业背景、专业特长、兴趣爱好,根据案件类型和陪审员的特长妥善安排陪审工作,有效实现大众思维与法官职业思维的互补,发挥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善于以群众熟悉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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