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规范民事审判工作“出实招”

  发布时间:2010-11-10 14:32:24



  永新法院网讯 11月9日,永新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首次针对《关于规范民事审判工作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征集意见稿展开了热烈讨论。

  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通过依法调整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的人身、财产和契约关系,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权益。为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行为,统一执法标准和执法尺度,有效规范审判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该院决定尝试出台院《关于规范民事审判工作若干问题指导意见》。此次讨论的征集意见稿一共包括17个部分,主要涵盖了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失相抵原则的适用、民事赔偿责任的确定、抚养费赡养费的确定与给付原则、房屋所有权确定的基本原则、工程价款的确定标准等内容,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及立法精神的规定而制定,一旦正式实施,将较好地避免实践中同一法院的同类型案件判决结果相差大的“老大难”问题,有利于保障广大群众的权益,也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

  据介绍,今年10月份,该院成立了专项小组,明确由副院长左友主抓,各民事审判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经过多次小组会议讨论后确定了征集意见稿。

责任编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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