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债权人喜领收益分配金

  发布时间:2011-01-17 14:54:26





  1月12日,永新县人民法院协同破产管理人、债权委员会在该院召开永新县江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丽公司)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及收益分配会议,永新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40余债权人领到了自该公司破产重整以来的第一次收益分配金。

  永新县人民法院于去年4月26日受理了江丽公司破产重整申请,6月18日,重整计划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获得通过,决定采取整体租赁的形式进行重整,同年8月恢复正常生产。半年来,在法院的积极组织以及破产管理人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收益,遂决定在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同时对收益金进行分配。

  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审议表决了部分转让的债权,讨论了收益分配方案和今后的收益分配方式,补选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最后,由该公司清算组现场把半年来的收益金以存折的形式进行了分配。

责任编辑: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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