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启动分流协作机制助立案“提速”

  发布时间:2011-01-19 16:44:40


  永新法院网讯 1月17日上午9时,来自永新县沙市镇张南村的10位老人安心地离开永新县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最开始质疑法院判决书效力的周秀造老人诚恳地对法官说:“还是你们法院好,能理解我们这些老人的心情,早知道这样,我们就不会去信用社受冤枉气。今天,你们说了这么多话,做了这么多事,我们服了。”

  这是一个与往常一样的星期,不同的是一大早就有10位老人涌进了立案大厅,情绪激动,手里拿着判决书,相互议论,你一言、我一语,争先恐后。年近70的周秀造老人气呼呼地说,你们法院的判决书到底有没有作用?现在快过年了,信用社不给钱,我只能向你们法院要。在立案庭工作多年的龙法官,还是头一回碰上这样的情景。原来,10位老人系县沙市镇张南村村民,年龄在60-70岁,是信贷员周某诈骗、职务侵占罪一案的受害者,在提起民事诉讼后,老人们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支持,法院判决被告沙市信用社归还存款及其利息。但前几天,10位老人拿着已生效的判决书前去沙市信用社要钱,双方险些发生冲突。愤愤不平的老人们一大早便搭车到法院要讨个说法。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在向远在北京执行工作任务的庭长彭金德做了简要汇报后,该院立案庭便迅速启动了分流协作机制。对10位老人进行分流,由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胡法官负责对几位情绪特别激动的老人进行安抚,并耐心向其释明执行案件的程序及期限等法律问题;由细心的王法官负责对几位着急立案的老人进行审查申请材料、核对当事人身份、计算案件标的额等,龙法官则帮助材料不全的几位老人免费复印身份证、手把手教写申请书和委托书等,能熟练操作电脑的书记员则负责填写立案流程表、将案件情况录入电脑、协助办理立案手续等工作。仅仅半个小时,10个执行案件有条不紊地立案完毕,10位老人有说有笑地走出了立案大厅。望着老人们依次走出立案大厅的背影,立案庭法官们的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据悉,立案大厅是法院的窗口,也是为审执期间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打下良好基础的关键环节。分流协作机制是该院在立案工作中摸索、总结出来的一个新机制,即根据工作人员的个人特长及工作经验进行分工协作,对同一时间内要求立案的多人进行分流,确保立案工作有效、顺利开展,避免矛盾升级、激化。

责任编辑: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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