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六个要”推行2011年审判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02-23 16:25:55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永新县人民法院坚持以 “六个要”为抓手,推行2011年审判管理工作,奋力推进工作新局面。

  要进一步更新审判管理理念,通过强化管理意识,细化管理节点,完善管理制度,使得公正效率的理念、案结事了的追求、清正廉洁的操守不仅内化为每一个法官的职业信仰,而且外化为每一个案件的具体实践。

  要进一步完善质效评估制度,发挥好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

  要不断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立起切合审判工作实际的评查规范和科学可行的评查标准,实现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的有机结合。

  要不断健全审判运行态势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影响均衡结案、制约案件质效的各种问题,及时做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决策。

  要不断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比例,进一步优化考核程序,不仅做到考核程序科学,考核数据真实,而且使考核结果成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要不断健全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加强局域网及三级专网建设,提高网络实际利用率,让网络成为审判管理、案件监督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审判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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