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通知李香妹、欧阳金妹等七件案件申请执行人前来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有关手续,签订救助协议。申请人围着执行干警久久不肯离去,激动万分地说:“我们都以为法官忘记我们的案子了,没想到,你们时时刻刻都在惦记着,这笔钱,就是我们的救命钱啊。”
一直以来,部分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造成“执行难”成为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瓶颈,主要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等案件中,一方面被害人或死或伤或残,部分家庭因失去主要经济来源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而陷入极端贫困的境地;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因案被判徒刑,家中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法院判决书成了受害者无法兑现的法律白条。种种原因造成申请执行人得不到赔偿,如无有效司法救助途径的话,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隐患。
该院考虑到李香妹、欧阳金妹等七件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希望使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方能及时得到司法救助,解决基本生活费用。通过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预计今年上半年将有30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到位。该举措得到了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