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法院法警协作 确保刑案庭审安全

  发布时间:2011-04-21 17:37:29



  4月20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在刑事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为争夺永新县市场上的电玩城利益引发的被告人王建新、刘卫华、吴平、刘建斌4人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该案被告人有4人,社会影响较大,其中被告人刘卫华在永新县的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并关押在外地。为确保庭审顺利开展,该院法警大队于庭审前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申请调警,中院抽调4名法警,并抽调安福县法院法警大队4名法警。

  该院法警大队在庭审前召集所有参与开庭的法警开会,制定庭审安排,分配人员,设指挥组,押解、看管组和值庭、安检组三个组,把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了各队负责人和具体任务,对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做了详细的分析并制定了庭审刑事警务实施方案,并安排一名法警配合当地公安人员前往外地将被告人刘卫华押解至永新受审。此外,还采取了提前派专人清扫羁押室、协助布置警戒线、严控审判庭外围通道等措施。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3个半个小时,期间所有法警都能做到保持高度警惕,密切监视控制被告人的一举一动,尽职尽责,确实做到八个不准,防止被告人自伤、自残、自杀、逃脱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庭审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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