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三项举措提高陪审员积极性

  发布时间:2011-09-23 08:26:21


  永新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力推三项举措,促使22名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积极性大为提高,截止9月22日,按时参审率达100%,案件陪审率达98.9%。

  一是专门推出庭前案情简介会制度,在开庭前通过口头和书面的方式向陪审员简要说明案件的主要情况、诉辩双方的主要焦点、所涉的相关法律法规等,避免出现因对案情、庭审程序及法律知识不熟悉导致“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情形,人民陪审员的主动性得到有效调动。

  二是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向所在单位表彰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工作情况,最大程度争取所在单位的支持,确保不因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任务无法参加陪审,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时间得到切实保障。

  三是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记录人民陪审员的职业背景、专业特长、身份籍贯等,注重将案件的类型与人民陪审员的优势进行匹配,以随机抽选方式为主,以匹配度高的人民陪审员优先参审的方式为辅,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责任编辑: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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