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自《未成人保护法》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该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突出现象(历年未成年人犯罪占总犯罪人数10.5%-15%),帮扶教育未成年犯,实现特别预防,关爱引导未成年学生,做好一般预防。
一、启用少年法庭。一是实行圆桌审判。对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未成年犯,试行了2例圆桌审判;二是把握庭审技巧。开庭时须有未成年人父(母)或基层组织人员在场,并为其指定辩护人,庭审中正确引导未成年人认罪及悔过;三是做足法制教育。庭审结束前,细心地做好法制教育功课,透视其犯罪原因,引导教育其要靠劳动所得维持生计;四是依法宽松量刑。在量刑时,根据案情情节、犯罪动机和未成年人执行裁定书认知及成长经历,依法较宽松地把握量刑幅度。
二、谈心走访送温暖。一是利用送达起诉书和判决书及开展执行工作时间,面对面谈心,释明法律与判决理由,使未成年犯服判释疑,今年该院审理了9起17人次未成年犯案件,除1人父亲上诉外,均服判;二是一年一次走访,对缓刑、管制人员,尤其是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再打“预防针”,实时关注其近况,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帮助其上学或就业;三是未成年人在审判期间过生日,少年法庭庭长会送上一份生日蛋糕,为其点燃重新做人的蜡烛,另外,未成年人有什么困难或需要帮助的,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尽力帮扶。
三、开展法制讲座。该院每年巡回各乡镇中、小学上法制课不少于20个课时,授课学生三至五千人次,紧扣未成年人心理特征,讲解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典型案例,因势利导阐述法律规定,获得师生的普遍好评,认为法官的法制课“上得好、记得牢”,起到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效果。该院还有9名法官参加了县义工协会,经常到中小学送书、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