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简单的借款纠纷,我却办了三个月的时间。
“我的案子这么简单,为什么办了几个月还是不开庭!”从2024年1月5日接手这个案件开始,原告眭某就会隔三差五的打电话过来问办理的进度。
眭某诉称,其与被告吴某为好友关系,2022年8月借款4万元给吴某后,一直未归还,经不断催促还款均未果,逐起诉至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时,被告已处于失联状态。眭某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要把钱判回给他就行。但这起案件并不那么简单,因眭某通过微信转账出借的4万元,收款方并非吴某本人,而是吴某的姐姐。
首先,我们要查明谁是真正的借款人。
我开始了长达一个月的走访,吴某及其姐姐各自的家中,两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都去了几趟。
我先去找的吴某,吴某已离婚,人已去外地务工,在村委的帮助下找到同村村民,得到了吴某的联系方式,但其坚决不承认借了钱,多次沟通也无果。后不得不去找到吴某姐姐,而吴某姐姐也已离婚,通过当地派出所、村委的共同协助,走访多人,辗转多次,终于得知了姐姐的联系方式,姐姐承认款项为吴某所借,最后,吴某也承认了借款事实。
这样反反复复去确认很耗时间,让眭某等的很焦急。在这期间,我接到了眭某将近60个电话的“督促”,表达了他的不满。对这样的情绪发泄,我无奈倾听,保持情绪稳定去告诉他我们做了什么,下一步会怎么做。
“我就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不认识法院什么人,你们对我的案子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之前打电话甚至还骂你们,我真是...”在每次的解释后,我慢慢地得到了眭某的理解。
事实已查明,但吴某离婚带着孩子,确实也无还款能力。若案件直接宣判,一定会进入执行,一案变两案,矛盾也没有真的解决,我本着能动司法,案结事了的原则,想尽力调解这起案件。
“你们之前是好友,你也看到了吴某确实现在没钱,我看了下吴某现在的工资流水账,我有个建议,让她分期每年还3000元给你,可以吗?”我从眭某与吴某多年的情谊出发说情,从欠债还钱的基本道德说理,从判决后执行对本人及子女的影响说法,用情理法给眭某和吴某各做工作。最终两人达成了每年还款3000元的和解协议。
4月23日,我如往常一样上班,又接到了眭某的电话,却不说是什么事,他叫我务必在法庭等他,我心里担心是眭某对协议有意见,正带着疑惑等待,看到了眭某拿着锦旗奔向了我。
眭某卖关子的惊喜,让我意外又感动,从眭某刚开始的“不理解”,到最后的“送锦旗”,从满腹怨愤到真心感谢,是真心换取真心的过程。我深知,只有“如我在诉”去实干,才能得到与当事人的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