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高法[2024]54号《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的通知》要求,经由民主推荐、政治审核、党组研究等程序,我院申请评选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对象。
一、全国模范法院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递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审判管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积极推动“抓前端、治未病”,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审判质量管理各项指标持续向好趋势显著,上诉率、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栽判被发回重审率、执行完毕率、审限内结案率、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等主要指标居全省法院上游;抓深抓实司法改革,在推行“阅核制”、全员绩效考核等方面在全省法院发挥示范作用;群众口碑好,社会评价高,在全省法院堪称楷模。
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把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落到实处,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递德素质建设成效明显;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行政管理严格规范,基层基础建设扎实。
4.坚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纪律严明、风清气正。2019年以来集体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无违规违纪违法情况,集体其他成员无重大错案、重大过失、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情况。
二、永新县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永新县人民法院成立千1950年,坐落千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404号,现有班子成员 5名,9个内设机构,下辖4个人民法庭。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常规工作高质量,重点工作出亮点,特色工作有创新”目标要求,积极能动履职,奋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创设“六优化”审判管理,紧盯各项办案指标,在案件质效上勇当全省法院“排头兵”,全年案件结案率连续三年保持全省法院第一,案件发改率、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等多项审判质效主要指标稳居全省前列。积极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变革,承接县综治信息指挥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该院诉讼执行服务中心、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一道,构建全省首家“六心合一”社会治理创新平台,实现只进“一家门”,能解“千家事”。持续做优品牌创新工作,与县普惠金融中心联合打造全市首家金融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助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成立全市首家执前和解中心,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助推诚信体系建设;创新推进“六比六评六创”党建工作法,让党建从“务虚”向“务实”,获评“全省法院党建创新案例”。该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宣传业绩突出法院、全省优秀法院、全省公众满意度政法单位、连续五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七年保持全省前列,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
如有异议,可向本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电话:0796-7731166.
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