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者归来”户籍已销 法院判决“死而复生”

发布时间:2023-03-30 11:45:24


    2011年10月,32岁的贺某自家中外出,从此与家中无任何联系,一直下落不明。期间,家人经多方寻找仍杳无音讯。2016年1月,贺某的丈夫不幸死亡,两个小孩由贺某的公公谢某抚养,谢某向永新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贺某死亡。

    法院向贺某所在村委会以及派出所核实,确认贺某已经出走5年、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发出寻找贺某的公告,一年公告期届满后,仍然没有贺某的下落,遂依法宣告贺某死亡,公安机关也注销了贺某户籍信息。

    然而,已经被宣告死亡多年的贺某突然“亡者归来”,在外务工多年回到永新县生活后,贺某发现户籍已被注销,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永新法院申请撤销宣告死亡判决。法院受理后,查明申请人确系贺某本人,依法作出了撤销死亡宣告的判决,让贺某从法律意义上“死而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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