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35名老人!全市首例“养老诈骗”案宣判

发布时间:2023-01-19 11:20:07


     永新法院网讯 为了填补资金缺口,就想诈骗老人钱财?近日,永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全市首例“养老诈骗”案。

     2021年7月初,被告人庞国柱为了填补其在湖南、广东、湖北等地相关公司的资金缺口,伙同他人同年7月13日在永新县成立了没有实体经营项目的湖南捷和控股集体有限公司永新县分公司。2021年7月13日-9月底被告人庞国柱伙同他人在永新县城中心广场、三湾广场以及各居民小区发放宣传资料,以旅游推广为幌子,虚构旅游服务项目,以宣传大使、会员充值可得高额宣传费、推广费为诱饵,通过签订《会员合同书》、《宣传大使协议书》等形式,先后向贺某某等35名老人非法集资23.9万元。

    永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庞国柱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庞国柱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但庞国柱诈骗对象均为老年人,且未将犯罪所得退还给受害人,酌情从重处罚。综合庞国柱所具有的法定从宽以及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永新县人民法院遂做出如下判决。

    最终,永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庞国柱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继续追缴被告人庞国柱集资诈骗所得二十三万九千元返还给受害人。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庞国柱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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