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1月11日,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抓住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机会,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法院。
周某和刘某原来系好朋友关系,刘某从事工程机械生意。2020年1月底,刘某以未收到工程款没钱过年为由向周某借5000元过年,同年3月,刘某又以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周某借款,承诺会支付利息给周某。周某陆续借款给刘某,并出具借条,载明借期一年。2021年6月,借条载明的借款期限将至,周某向刘某提出归还借款,刘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周某起诉至法院,但经法院调解,刘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直联系不上刘某,多次到其住所均未找到其人。眼下临近春节,法院执行干警抓住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机会,立即前往其住所找到了刘某。面对“突降天兵”,刘某十分惊恐,前一天刚到家,立马被执行干警逮了个正着。随后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刘某与周某达成和解,制定了分期还款方案,并当即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
近段时间,永新法院抓住年末岁尾外出务工的被执行人陆续返乡的有利时机,围绕各类涉民生案件,采取曝光“老赖”、分组执行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依法打击“规避”和“拒执”行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