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夫妻闹离婚,巡回法庭上门审理

发布时间:2022-11-20 11:34:27



“感谢法官,我会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以后一定跟老婆孩子好好过日子”,在外地打工的被告田某对法官感激涕零地说到。11月14日,因原告段某的脚受伤,考虑到她的身体情况,永新法院泮中法庭的法官来到段某家中,对她和田某的离婚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田某因在外地打工,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诉讼。

段某与田某1997年在深圳市打工时相识并谈婚,被告同意作为上门女婿,双方于2009年2月在永新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现有一儿一女。两人婚后感情尚好,为生活琐事偶尔会吵架,但无原则性矛盾。近六年两人各自外出务工,双方聚少离多,一般过年才回永新县家中团聚,田某去年未回家过年,致使夫妻关系产生隔阂。段某认为丈夫田某对家庭和小孩没有责任心,也得不到他的关爱和温暖,今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庭审中,法官听取两人矛盾后,发现段某、田某作为父母,缺乏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和陪伴,加之近年来,田某未回家过年,又怠于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对子女的成长、生活和学习产生较大影响,有违法律规定,法官当庭向两人颁发《家庭教育令》,责令两人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和教育。

法庭经审理认定,原告段某未提供证据证实其与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加之被告有和好愿望,为稳定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遂当庭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段某和田某也表示,会努力克服以往不利影响,重归于好,为小孩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

法院劝诫:人到中年更应倍加珍惜该来之不易的缘分,生活中产生矛盾后,双方要加强沟通交流,互谅互让,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孝敬长辈,教育子女,共同把家庭经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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