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您好,今天您邮寄过来的立案材料及诉讼费,我们已经收到,今天就给您立案。”
“好的,谢谢,你们法院邮寄立案真是又快又好!省得我来回跑。”
这是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大厅小杨和当事人之间的电话对白。
今年7月初,当事人张辉电话至该院立案庭咨询离婚事宜,该院立案庭小杨热情地接听了电话,认真地为他答疑解惑,一次性告知了他离婚所需材料,鉴于他身处外地,又及时的告知了他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进行了风险释明。当得知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工作时,小杨又特地叮嘱他存在法律文书送达等风险,提醒他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地法院起诉,省得来回奔波。数日后,张辉还是决定到该院起诉,将诉讼材料寄到了该院立案庭。该院立案庭小杨随即将《诉讼须知》、《风险告知》等材料通过邮箱发给了张辉。8月9日下午,在仔细审查了张辉的诉讼材料并确认收到张辉汇来的诉讼费后,该院立案庭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小杨打电话告知张辉时,遂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悉,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该院规定对于身处外地、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等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只需将立案所需的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等邮寄至立案庭,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电话通知预交案件受理费;因材料不齐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电话告知补交材料后可再申请立案。“邮寄立案”全程均由立案法官负责完成,当事人按时参加开庭即可。今年以来,该院通过邮寄立案14余次件,大大减轻了当事人了诉累,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