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人民法院
关于聘任袁国华等同志为执行调解员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的保障作用,推动执行难源头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以高质量执行工作成效,经院领导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袁国华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朱军华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史桂桂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郭怡章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龙武平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李翠峰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刘 倩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颜 涛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张雨平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贺飞明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吴 星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刘 瑛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曾健民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丁文宏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刘建军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永新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