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人民法院 关于聘任袁国华等同志为执行调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20:46:16


永新县人民法院

关于聘任袁国华等同志为执行调解员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的保障作用,推动执行难源头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以高质量执行工作成效,经院领导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袁国华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朱军华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史桂桂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郭怡章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龙武平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李翠峰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刘  倩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颜  涛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张雨平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贺飞明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吴  星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刘  瑛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曾健民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丁文宏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刘建军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员。

永新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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