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新县人民法院
永新县司法局 文件
永市监联字〔2022〕2号
关于成立永新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为切实加大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构建包括行政执法、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和快保护格局,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和诉前调解工作,提升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江西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永新县司法局审核备案,决定成立“永新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肖建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主任:贺妮娟 县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蔡 创 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
成 员:龙淑淑 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科员
贺 梅 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
肖富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股科员
史桂桂 江西明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文涛 江西明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宋 群 江西明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艳君 江西明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主要职责
负责本区域内知识产权纠纷的受理、调解、履行等工作,协调知识产权纠纷涉及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纠纷的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引导当事人双方依法解决纠纷;通过开展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总结知识产权纠纷规律性问题,积累知识产权保护经验。
三、受理范围
调委会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包括知识产权人因行使知识产权或不特定第三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与不确定第三人产生的争议,权利人可以是自然人、单位或其他的组织。
四、办公地点
永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和知识产权股。
永新县人民法院
永新县司法局
永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