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执行,多举措护航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19 15:29:15


    永新法院网讯 永新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双“一号工程”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规范执行提升年”专项活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举措护航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保障企业经营

   “执行强制措施从来不是目的,在执行涉企业纠纷中,我们应该多做工作,调查企业发展,不能盲目处置企业财产。”永新法院党组成员段伟良在执行工作中强调。

    被执行人江西某水电公司按照生效判决书,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江西某实业公司80余万元租金。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并未对被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采取查封了之的强制措施,而是积极前往被执行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对其财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该公司确无能力一次性全部履行。考虑到被执行公司作为一家发电企业,如对该公司的机械设备依法处置,可能严重影响其经营,更甚会造成“竭泽而渔”的后果。为平衡协调各方利益,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协调,做申请执行人工作,对被执行公司机械设备暂不予处置,允许其正常使用,待其完成第一季度电费结算后履行义务,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义务,暂不处置其机械设备。截止目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第一期义务。

    运用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回款

    江西某混凝土公司申请执行江西某建设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西某建设工程公司以尚未能收到货款为由拒绝履行,永新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承办法官经过走访了解到,被执行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工程款正在结算中,拉入“黑名单”影响其即将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司可能因此陷入“债务危机”,或将面临倒闭风险。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永新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双方协商,并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将被执行人江西某建设工程公司纳入修复计划,暂时解除失信信息。江西某建设工程公司也顺利开展经营活动,在其工程结款后,主动来法院缴纳欠款,该案顺利执结。

    运用“执转破”机制清退“僵尸企业”

    “执转破”机制有利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从执行案件中彻底退出,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永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执破结合”的系统化观念,移送永新某制品有限公司破产审查。该公司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涉及7起执行案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主要财产已经设定抵押,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对一些早已处于停业停产状态,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公司,永新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公司的房产、土地和设备等财产,清退“僵尸企业”,引进优质企业。被执行人江西某木业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停产停业,无能力履行债务,该院依法拍卖其厂房、机械设备,引进优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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