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网讯 “法官,我要离婚”,近日,妇女肖某和律师来到永新县人民法院泮中法庭,诉请和丈夫尹某离婚。
据肖某介绍,她来自湖北省阳新县,丈夫是永新县人,两人因打工相识, 2013年结婚后跟着男方到永新县生活,并生育两子。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如肖某愿,她和丈夫因家庭琐事纠纷及丈夫的赌博问题不断争吵。2018年,肖某一气之下回到湖北阳新生活,至今分居已达四年,感情确已破裂,请求离婚。
本着“宁拆一座庙,不悔一桩婚”的原则,法庭趁女方到法庭的时机,当场给女方做调解工作,了解到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后,法庭及时和丈夫尹某取得了联系,男方称其在广东省不方便回来处理,并表示要和女方沟通。
肖某在泮中法庭递交完诉讼材料的当天就返回了湖北,为此法庭多次电话沟通进行调解,但夫妻双方实在是和好无果,在初步达成调解离婚的意见后,法庭运用多元化解新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让身处湖北和广东两地的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小程序在调解笔录上电子签名,使该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避免了当事人两地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