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12-04 15:34:57





    永新法院网讯 12月4日为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永新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走入社区,提高群众宪法意识。12月4日,永新法院组织11名干警前往禾川镇秀水社区,与秀水社区干部一同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朗读宪法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宪法法律知识以及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等热点法律常识,指导咨询居民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60余份,现场答疑30余人次。 

    当庭宣判,以案释法有威慑力。12月4日,永新法院刑事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 20余名人民陪审员旁听了庭审。法庭上,该案主审法官肖康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案件当庭宣判。肖康表示,天气寒冷,群众会喝酒热身,忽视交通规则,酒后骑电动车摩托车,此次案件当庭宣判,具有教育意义。旁听人员表示将以案释法,做好宣传工作。

    深入了解,参观法院有新感受。观摩庭审后,20余名人民陪审员参观了永新法院文化馆、综治中心、法警训练基地等,通过更深入地了解法院的文化历史,机制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加深人民陪审员对法院的认可。人民陪审员均表示,通过这次参观,更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增加了对人民陪审员这份职业的荣誉感贺敬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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